近日,交通运输部联合五部门共同印发《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意见”)。《意见》提出,到2030年,我国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覆盖率达到85%,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实现铁路进港100%覆盖,全国内河机动货船平均净载重吨达到1900吨以上,新建船舶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,长三角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基本建成,内河货运量、货物周转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比进一步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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围绕目标任务,《意见》从7个方面提出了23项重点任务。

《意见》提出,提升船舶标准化专业化水平,结合港口航道基础设施条件,有序推动内河船舶大型化发展;优化内河通航标准和船闸设计规范,制定发布绿色智能等内河船型目录,引导满足不同应用场景需求的标准化、系列化船型应用。加快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,大力发展集装箱、商品汽车滚装等专业化运输船舶,优化船舶运力结构;推进船舶标志标识规范化,加强内河船舶能效管理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,积极研发绿色船舶动力技术,加快构建绿色智能船舶技术规范体系。加快电池动力技术在中小型船舶、中短距离运输等场景应用,鼓励电动船定班、定线规模化应用;积极推动LNG、甲醇动力技术在中大型船舶、中长距离运输场景应用,探索推动氢燃料电池动力技术应用;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加注及充换电设施建设,完善船舶燃料加注作业和安全监管体系,加快制定充电设施建设等标准;鼓励实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优先靠离泊、优先过闸等支持政策;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,研究制定《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》。

《意见》提出,推动设施装备智慧化。大力发展内河智能航运,强化港口、航道、船舶系统集成,积极研发船舶智能辅助系统及船岸协同技术,研究“岸基驾控、船端值守”船舶航行新模式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划定适宜航段开发智能航运航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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