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全球航运税,最终会起飞吗?
海事服务网CNSS获悉,国际海事组织(IMO)成员国将于今天(4月7日)起就航运燃料全球征税方案展开最终磋商。这项酝酿三年的碳税提案若通过,将成为首个针对主要污染行业的全球性气候税,预计最早于2027年实施,每年可筹集高达600亿美元资金推动航运业绿色转型。
国际航运业目前贡献全球3%的温室气体排放,主要源自船舶燃烧石油精炼残余物——重质燃料油。若不采取行动,该比例预计将在2050年攀升至10%。尽管IMO在2018年承诺减排,并于2023年提出“2050年前后实现净零排放”新目标,但其气候承诺仍与《巴黎协定》控温1.5℃的要求存在差距。
2021年,马绍尔群岛与所罗门群岛联合提出了一项针对大型商船的碳税方案,计划按船舶每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征收固定费用,通过扩大污染燃料与清洁能源之间的成本差异来促进行业转型。根据当前提案,税率区间设定为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收18.75至150美元,其中世界银行测算显示,若采用100美元的中位税率,预计每年可筹集资金600亿美元。
据悉,超过60个国家已表态支持该提案,包括英国、新西兰、肯尼亚等国。值得关注的是,传统对立阵营如主要船东国日本与“船旗国”巴拿马罕见地达成了共识。但提案通过需获得《防污公约》附则XI缔约国的多数支持。一些新兴经济体以“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”为由强烈反对,欧盟的态度也出现了摇摆。
如何使用这笔筹集的资金成为另一个挑战。多数成员国同意资金使用应当与征税的核心目标——加速航运业向清洁能源转型——保持一致。可能的用途包括:提供经济激励以促进电子燃料的应用、为零排放技术提供补贴,以及开展海员培训以实现“公平转型”。这一需求的紧迫性显而易见:据估算,仅实现到2050年海运减排50%的目标,就需至少投入1万亿美元用于电子燃料(e-fuel)生产、供应链建设以及新船建造或旧船改造。
另一种虽非主流但颇具说服力的方案,是将部分税收收入重新分配,用于补偿因该政策而遭受不公影响的群体。以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为例,由于远离主要市场且依赖海运运输低附加值大宗商品,这些国家很可能受到最严重的冲击。划拨部分资金用于缓解其经济压力,将不失为一种有效举措。
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(UNCTAD)报告提出了另一项方案,是将碳税收入用于支持更广泛的气候目标。这包括增加国际气候融资,因为脆弱的发展中国家正承受着不成比例的气候冲击,而全球航运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种影响。